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兴东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提升就业援助质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城乡社会管理岗(统计调查)2 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限本镇户籍。
2.年龄及学历:男21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5日-2004年11月5日),女21周岁—4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5日-2004年11月5日),高中及以上学历,且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文件规定,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已安置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兴东之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东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兴化市兴东镇永泰路70号)。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资料;
(6)《兴东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核: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联合组织、人社、纪检、公安等部门,对照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证件不真实而影响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办公自动化基础操作等知识,不指定笔试考试大纲。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2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面试时间约在11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到兴东镇西鲍卫生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于3日内交到报名处。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兴东镇申请并取得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聘用
考核合格人数若不足招聘人数,则按实际情况核减本次安置人数;若超过招聘人数,则按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录用。拟聘用人员将会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安置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岗位聘用期限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聘用人员接受用人单位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的工资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无效即时退出。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兴东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3895001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952560
附件:兴东镇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兴化市兴东镇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原文来自:https://www.xinghua.gov.cn/xwzx/xzgg/art/2025/art_45b384d4aeb545668aa9b534e509de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