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林湖乡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12名

发布日期:2023-10-18  (此信息已过期)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林湖乡魏庄村(社区)便民服务岗位,计划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12人,负责村(社区)保洁保绿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经人社部门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年龄要求:男满16周岁—59周岁,女满16周岁—54周岁;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兴化林湖乡魏庄村、魏庄社区户籍或在林湖乡魏庄村辖区内有固定住所;
5.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中第二条规定: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6.优抚对象家庭的;
7.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8.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毕业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岗位期限及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按照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实结算(每月不超过1920元),不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聘用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兴化人社”“古韵林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本人到魏庄村村委会或魏庄社区居委会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同时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非林湖乡魏庄村、魏庄社区户籍人员提供林湖乡魏庄村固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村、社区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资料;《林湖乡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表)。  
2.资格审核:魏庄村(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公益性岗位人员首先必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失效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面试与考察
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待遴选人员进行面试,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逾期未参加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由乡党委组织考察组对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面试合格人数若不足招聘人数,则按实际情况核减本次安置人数;若超过招聘人数,则按面试得分由高到低录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兴化市林湖乡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预约报名电话:13961093053(林湖乡为民服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13815907948(林湖乡党群工作局纪检组)、13912093983(林湖乡党群工作局组织组)。  

附件: 林湖乡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兴化市林湖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